經  節:沒有異象,民就放肆;惟遵守律法的,便為有福。(箴言廿九章18節)


世人以「遠見」行事,神的百姓是藉「異象」而活。世人尋找遠大與高貴的目標,運用心思構想最偉大和最令人滿足的事情,好投資他們的生命。機關行號訂立目標和方針,並整理籌劃來達到目標。神百姓的作法卻截然不同,基督徒以神的異象來計畫人生,不管他們自己是否覺得有道理。神並沒有詢問我們個人的意見,看看怎樣做對我們的未來、家庭、教會或國家最好。祂早已知道!神要祂的百姓留心,並且向我們顯明祂的感情和旨意。神的道路並非我們的道路(以賽亞書五十五:89)!一旦人們行事不以神的異象為準則,他們就「放肆」。也就是,他們做自己眼中認為正確的事。他們設立目標、安排行事曆、禱告求神祝福,有些基督徒根本沒有活在神的旨意中。然而,他們卻貿然禱告,想要神祝福他們努力的成果﹗能夠知道神心意的唯一辦法是讓神向你啟示。你永遠不可能憑自己找到神的心意。當你聽見神的心意,有一件事要立刻去行,就是順服。如同箴言作者的觀察:「惟遵守律法的,便為有福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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