畏懼主 

經  節: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,所以勸人。但我們在神面前是顯明的,盼望在你們的良心裏也是顯明的。(哥林多後書五章11節)


畏懼神最能遏止人犯罪(出埃及記二十:20;箴言十六:6)。 

那些把神當作仁慈溫和的老祖父的人,對罪的看法很膚淺。

他們冷冷淡淡地敬拜神,任憑自己的喜好而行,不照著神的心意而行。

而敬畏神,會出人想像地改變個人的生命。

即使保羅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,他敬畏神,並且知道有一天,他將要站在審判台前,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交帳(哥林多後書五:10)。

我們的世界並不鼓勵畏懼。我們教導孩子愛神,但是不用畏懼神。

我們向未信者傳福音時,為了讓基督教更吸引他們,我們以仁慈和不可懼來描述神的形像。

我們這時代最大的審判,可能是我們自己失去敬畏神的心。

我們向人傳述祂是我們「最好的朋友」,祂拯救我們,且「住在我們的心裏」,可是我們不畏懼祂。

我們是神的兒女、神的後嗣,甚至是耶穌的朋友(羅馬書八:1617;約翰福音十五:1415),但我們與神並不同等。

祂已經赦免我們,而我們仍是祂手所造之物。

祂是神,我們不是。

倘若你對神的命令安心自得,對自己的罪無所謂,你已經與神的聖潔隔絕了。

花時間默想神可畏的聖潔,並允許聖靈逐漸地教導我們,在生活中合宜地敬畏這位全能神(以賽亞書四十:1226)。

深深地敬畏神是不可缺的。





轉載自《每日經歷神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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