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---僕人;馬太福音廿章20-28節

    信徒喜歡談論耶穌是主,特別是就主,卻鮮少提到祂也是僕人。耶穌在描述自己的使命時,曾說:「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(28節)。祂降世捨身是要完成天父的旨意、滿足人類的需要。
   
    在人眼中,十字架是最終的獻祭。人一出生就注定淪為罪的奴隸。耶穌藉著死代替我們附上贖價,用寶血換得我們的自由。想想底下這句話的意思:耶穌自願捨棄榮耀,成為血肉之軀,因為唯有成為人類,祂才能經歷罪--祂並沒有違背神的律法,只是任由我們的過犯玷污祂的聖潔。事實上,「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」(林後五章21節),好叫我們能獲得自由。

    耶穌將人類所犯的每一個罪--過去、現在、將來所有的罪--全擔在身上。我們無罪的救主,突然痛苦地感受到罪的重擔、污穢靈魂的沈重,以及與天父分離的椎心刺骨之痛。祂甘願為我們的罪忍受不公平的待遇,好叫聖潔的神與不完全的我們得以和好。耶穌就是天父的僕人,同意在救贖的計畫成為贖罪祭。

    耶穌也是你的僕人,屈尊代替忍受你應得的懲罰。祂的犧牲是要使你得益處,你只要求祂赦免、接待祂,便能得著這益處。如此你就能認識耶穌不僅是救主,也是僕人。


摘錄 好消息八月號
Early Light 《生命的觸動》零修日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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