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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標題
事情發生在
當我被告知上報了,
看著報紙,
我也傻眼了,
就只有我們母子三人,
剛從台安醫院出來的樣子。
更三條線的是…
新聞的標題是『第3胎門診 免收部分負擔』
這下子…是喜?是憂?
我與中國時報連絡,
要表達我的感受與困擾;
我表達
1.照相前是否可先告知,並經本人同意始可刊登出來;這是『尊重』。
2.是否觸及肖像權?
3.我想用連結方式,在自己的Blog發表聲明一事
中國時報的回應是;
*照相前告知
我說:在國外是不會這樣的,縱使電視上播出的「歡笑一籮筐」,也會在結束後,被告知。
中國時報:基本上攝影記者是不會告知的。而我的這一張可能是在拍的多張照片裡被挑選出來的;很多人反而會高興上報了。
*肖像權—
因是在公開場合拍的,所以不構成侵犯肖像權。
* 連結報導
若我要轉貼此篇新聞和照片,照片方面要先徵求攝影者同意,否則會觸犯 -「著作權」;「著作權」是屬攝影記者擁有的。
但若用連結網址的方式 -可以.
心裡著實的不是滋味,
引發生活中的困擾,
中國時報這樣的回答,
各位看倌,您的看法呢?
中國時報 2007.12.04 (相片已移除了)
news.chinatimes.com/2007Cti/2007Cti-News/2007Cti-News-Content/0,4521,11050601+112007120400363,0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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